2025年度陕西省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

admin 2026-09-05 13:39:45 0 次浏览

2025年度陕西省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

2025年度陕西省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

各设区市、杨凌示范区、韩城市卫生健康委(局)、中医药管理局,各有关单位:

为推进2025年全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,现就本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内容要求

申报的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:

(一)围绕中医基础理论、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研究及推广;

(二)中医经典著作、各学术流派思想的传承及其临床应用研究;

(三)中医药在疫病防治及急危重症救治中的经验推广;

(四)适宜于临床和基层应用的常见病、多发病的中医预防、治疗、康复方案的引进与推广;

(五)国内外中医药科研新进展、新技术、新成果及管理经验的转化与应用;

(六)中医药教育新理论、新方法、新教材及教学改革成果的推广;

(七)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,包括种子种苗繁育和种植技术;

(八)中药质量提升培训,涉及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和溯源系统;

(九)中医药文化宣传与教育推广;

(十)医药卫生法律法规、政策、管理规范、标准、知识产权保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培训;

(十一)国家级、省级中医药平台项目的技术推广。

二、项目类别

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分为年度项目和备案项目,以保持项目可持续性并培育精品。

(一)年度项目:新申报项目,经专家评审立项后,在2025年度内执行。

(二)备案项目:原已立项项目,符合备案条件,无需专家评审,通过备案后于2025年度内执行。

三、申报条件

(一)年度项目申报条件

申报单位需具备开展培训所需的管理部门、人员及规章制度,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
1. 地市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具备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;

2. 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注册的中医药类专业教育机构;

3. 市级以上科研机构、中医药学术团体;

4. 省级以上质控中心、中医药区域诊疗中心、中医优势专科、重点学科或专科(专病);

5. 省级以上中医流派传承工作室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及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;

6. 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、中医药防治青少年近视等省中医药管理局平台项目;

7. 省级以上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。

(二)备案项目申报条件

需同时满足:

1. 内容相同、名称相近,主办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相同,且3次以上入选2020—2024年省级以上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;

2. 按计划执行,每年培训人数超过60人次,学员满意度达90%以上;

3. 本年度内完成项目,并按期完整上报相关材料。

(三)授课教师要求

授课教师需同时具备:

1. 高级职称及丰富教学经验;

2. 长期从事中医药医疗、保健、教育、科研、产业或文化管理等工作;

3. 有独到的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,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力。

四、申报流程

(一)各申报单位登录陕西省卫生健康科技教育综合管理平台,进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,点击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进行网上填报,并上传经单位及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批准的《陕西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确认表》或《陕西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确认表》。具体操作见申报操作指南。

(二)未建立账户的单位,需填写《陕西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单位用户申请表》,并附相关证书复印件(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、营业执照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)加盖公章,提交至省中医药学会办公室,审核后分配账户和密码。

五、相关要求

(一)项目应体现中医药学特点,坚持继承与创新结合,注重针对性、实用性和先进性。适宜技术推广项目需有临床应用基础,确保安全有效。

(二)项目师资中,外单位或地区授课教师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。省级以上重点学科(专科)申报的项目须邀请2名以上外省国家级重点学科(专科)专家授课。

(三)鼓励在革命老区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中医药人才能力提升的省级项目。

(四)为落实“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”要求,鼓励申报儿科及精神科相关专业项目。

(五)未完成2024年度项目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单位,不得申报2025年度项目。已立项2025年度省级项目者,原则上不推荐申报国家级项目。

(六)集中申报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至3月7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省中医药学会、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教处及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附件。

附件:1. 陕西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确认表

2. 陕西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确认表

3. 陕西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操作指南

4. 陕西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单位用户申请表

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

2025年2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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