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出台新举措:全链条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与产业升级

admin 2026-08-28 23:19:39 0 次浏览

湖北出台新举措:全链条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与产业升级

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:全面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服务支点建设的若干措施

近日,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印发《全面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服务支点建设的若干措施》,旨在全面优化药品监管领域营商环境,加速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。该文件围绕中药研发、生产、流通及监管等关键环节,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。

在研发注册环节,新政强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,加大中药创新支持力度。通过建立协同联动机制,简化审批流程,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和备案实现全流程网办,审查速度平均提升50%。同时,延长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期限至最长3年,委托配制期限至最长2年,并支持其在医联体内共享使用,促进多中心临床研究。此外,鼓励医疗机构与企业合作研发,推动经典名方和民间验方的转化,并为创新中药开辟“绿色通道”,压缩检验时限,加速产品上市。

在生产环节,政策着重于质量标准提升和数智化转型。湖北省将设立专项资金,每年不低于100万元,用于药材标准和炮制规范的研究修订。同时,推行中药材GAP规范,支持道地药材基地建设,并鼓励企业使用符合GAP要求的药材,在标签中予以标示。为促进产业升级,政策引导龙头企业与重点实验室合作,运用大数据优化提取工艺,构建智能化生产管理体系,打造中药新质生产力。

在流通环节,新政旨在提升中药流通便利性,简化跨省销售备案流程。按照省级炮制规范生产的中药饮片及符合国家标准的配方颗粒,可按规定跨省销售。同时,加强网络销售中药行为的监管,严厉打击违法经营,净化市场环境,并强化药物警戒与风险处置。

在监管方面,湖北将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支持多种现场检查合并办理,压减检查时限。对于连续5年以上未生产的独家品种,企业在完成工艺验证和质量研究后,经动态检查合格即可恢复生产。此外,依法推进中药检验结果互认,允许同一集团内或经评估的企业共享部分检验数据,降低重复检测成本,提高效率。

这些措施覆盖了中医药从研发到上市的全生命周期,旨在通过政策引导和监管优化,激发产业活力,推动湖北省中医药事业的传承与创新,为中部地区崛起提供健康支撑。

相关内容
在线咨询